比特币“挖矿”投资: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投资者只收回少数金额

WB3交流加微信:WX-93588,⬅️此处为全站广告位,与正文项目无关
注册并登录App即可领取高达 60,000 元的数字货币盲盒:点击此处注册OKX

本文转自:汉中检察

出资比特币“挖矿”成为一些人的“新潮”出资。日前,安吉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比特币“挖矿”收益分配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合同无效,依法驳回原告部分诉讼请求。结果,原告方出资了77万元,只能拿回2万余元。

2019年3月,王某在朋友李某处得知一个“新潮”的出资门道——虚拟钱银“挖矿”项目,即使用电脑硬件在比特币体系中抓取随机生成的代码,计算出比特币的方位,并获得比特币区块奖励。王某和李某两人一拍即合,决议以李某的名义在李某和毛某、黄某合作的虚拟钱银“挖矿”项目中进行出资。王某向李某交付了77万元,李某自己又拿出一部分资金,两人合计将149.377万元出资款转账给毛某,用于虚拟钱银“挖矿”。

这张相片显示的是虚拟钱银的模型被摆在电脑主板上。新华社/路透

可直到2020年3月,王某分配到的收益一直不乐观。然而,对方给出的解说要么是“机器中毒了”,要么便是“一直在亏本”“再等等,在卖了”。

“‘挖了整整一年,就给我了2.41275个BTC(比特币)、9293个USDT(泰达币)、6.4个LTC(莱特币),之后就没有动态了。”王某欲哭无泪。在多次追要收益未果后,2021年9月,王某将李某起诉至安吉县法院,要求返还出资款7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涉及的买卖是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钱银的“挖矿”活动,此类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个部分联合发布的银发(2021)237号《关于进一步防备和处置虚拟钱银买卖炒作危险的通知》载明:虚拟钱银不具有与法定钱银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该且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丢失由其自行承当。据此,本案原告王某明知出资金钱用作虚拟币“挖矿”及虚拟币买卖,故两边的委托合同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被承认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获得的产业,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职责。本案中,原、被告存在同等过错,两边实际付出的生产成本和丢失,由各方自行负担。因尚未付出的比特币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基于此前李某已拿回人民币47619.51元退款,依照之前两人协商约好的收益分配比例,对该笔退款进行分配,终究判决李某付出王某人民币20000余元,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此时快讯

【NFT永续合约交易平台nftperp将向遭遇错误清算的用户提供退款】7月3日消息,NFT永续合约交易平台nftperp发布创始人声明称,近期Milady在该平台的短暂暴跌是由于团队在更新清算引擎逻辑时的错误造成的,导致多名用户被不公平清算。目前该错误已得到修复,将确保那些被不公平清算的用户得到退款。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转载请注明:比特币“挖矿”投资: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投资者只收回少数金额 | 币百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