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增列虚拟币等新型资金吸收

WB3交流加微信:WX-93588,⬅️此处为全站广告位,与正文项目无关
注册并登录App即可领取高达 60,000 元的数字货币盲盒:点击此处注册OKX

央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合法集资刑事案子具体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决议》(以下简称《修正决议》)。这个决议对原司法解说中关于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科罪处分规范进行了修正和完善。目的是清晰相关法令适用问题,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方针,依法惩治不合法集资违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介绍称,《解说》原有九条条文,修正后增加到了十五条。这次修正重点是完善了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科罪量刑规范。一起,进一步修正和完善了确认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的要件和不合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法,清晰罚金数额规范,清晰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竞合处分准则,清晰单位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并对个别条文作了部分文字修正。

修正后的《解说》保留了确认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的四个要件,即不合法性、公开性、威逼性、社会性。一起,增加了网络假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借等新型不合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法,并针对养老范畴不合法集资问题作了相应补充。为依法打击P2P、虚拟币交易、养老范畴等不合法集资违法提供了根据。

修正后的《解说》清晰了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科罪量刑规范,并不区分自然人违法和单位违法的处分规范。恰当提高了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的入罪规范。此外,《解说》还清晰了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活跃退赃退赔情节的适用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能够从轻或减轻处分。关于单位违法,适用自然人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科罪处分。

关于在《解说》出台前现已产生的案子,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刑法条文进行了重大修正,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而修正后的《解说》对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科罪量刑规范进行了调整和修正,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由于刑法和司法解说对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科罪量刑规范都进行了修正,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前产生的行为,修正后的《解说》实施后没有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案子,应当依照修正后的《解说》确认的科罪量刑规范,采纳从旧且从轻的准则确认刑法的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前产生的行为,被告人如果具有活跃退赃退赔情节,应当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进行适用,以有利于被告人为准则。

此时快讯

【韩国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协会DAXA将从7月4日起实施虚拟资产警报制度】7月4日消息,由韩国五大加密交易平台(Upbit、Bithumb、Coinone、Korbit 和 Gopax)组成的韩国数字资产交易所协会(DAXA)将从7月4日开始实施虚拟资产警报制度,具体由价格剧烈波动、交易量激增、存款量激增、价格差异和少数账户集中交易共五种类型构成,并通过对各个交易所进行实时监控来触发,当检测到符合每个警报条件的项目时,相关项目的交易窗口将显示为徽章形式的通知,最长持续24小时。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转载请注明: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增列虚拟币等新型资金吸收 | 币百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