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所工作人员追责措施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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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了一份告诉,清晰表明境外虚拟钱银买卖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供给服务相同属于不合法金融活动。根据告诉,金融安排和非银行付出安排不得为虚拟钱银相关事务活动供给服务。

当时,虚拟钱银买卖炒作活动有所上升,打乱了经济金融次序,滋生了赌博、不合法集资、欺诈、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十部门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钱银买卖炒作危险的告诉》。

该告诉清晰指出,虚拟钱银并没有与法定钱银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钱银相关事务活动属于不合法金融活动。

对于从事境外虚拟钱银买卖所相关事务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钱银相关事务但仍为其供给营销宣传、付出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不合法人安排和自然人,将依法追究他们的职责。

该告诉还指出,要加强对虚拟钱银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的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钱银相关事务活动供给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现、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同时,要加强对虚拟钱银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钱银”、“虚拟财物”、“加密钱银”、“加密财物”等字样或内容。

告诉着重,要依法严厉打击虚拟钱银相关事务活动中的不合法经营、金融欺诈等犯罪活动,以及使用虚拟钱银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以及以虚拟钱银为噱头的不合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根据告诉,我国将建立健全应对虚拟钱银买卖炒作危险的工作机制,多个部门将联动合作,加强属地执行,活跃防备和妥善处理虚拟钱银买卖炒作相关的问题。

文章来历:新华社

此时快讯

【深圳:探索降低香港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为香港数字金融、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支持】金色财经报道,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服务香港金融机构入驻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的绿色通道,为香港金融机构依法依规跨境办公以及香港数字金融、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支持。争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支持,研究探索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在前海合作区范围内降低香港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此外,《方案》还要求深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联动香港开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有序拓展消费、旅游、医疗、教育等跨境应用场景,鼓励前海合作区金融机构及企业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的建设,打造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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