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只能当作商品,不能称之为真正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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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晚,新华社发布了一篇名为《百倍杠杆!疯狂的“币圈”带来“暴富”仍是“爆仓”?》的文章。这是新华社在两天内第3次发文拷问“币圈”,被视为监管层宣布的强力“号角”。

实践上,这一轮币圈的“拐点”在5月18日“三会”(我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我国银行业协会、我国付出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备虚拟钱银买卖炒作风险的公告》后已现端倪。公告发布当日,比特币开始跌落,至今已经跌去了近一半。可是,民间与海外游资仍然在持续争相买卖。

数字钱银热潮的原因能够追溯到上一年美国一些大组织(如灰度)和大企业(如特斯拉)投入巨资进入该范畴。实体经济的参加给虚拟数字钱银注入了信心,也加强了其在买卖和结算方面的底层特点。

可是,根据“三会”的公告:虚拟钱银是一种特定的虚拟产品,不由钱银当局发行,不具备法定偿付和强制性等钱银特点,不是真正的钱银,不应该在市场上流转运用。在我国,虚拟钱银被界定为“产品”而非“钱银”,不能具备金融和买卖特点,更不能应战法币的位置。

那么,各种“山寨币”是否合法呢?首要,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虚拟产品”。一个简略的例子是QQ游戏的“皮肤”,它便是典型的“虚拟产品”。合法与不合法的界定不取决于产品本身,而在于它的运用方法。一些金融专业人士以为,从本质上看,这些数字资产更像股票,它们波动较大,底子不能用作钱银。而且,它们的去中心化特性也无法得到任何组织的支持。假如有人非要以钱银的方式进行买卖,大部分都是不合法的场景,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在我国,一旦这些数字资产的买卖特点应战到数字人民币的法币位置和开展,就会受到打压,被定性为不合法。可是,将其定位为“虚拟产品”,并加强监管,甚至纳入税收系统,无疑是各国监管组织都期望做到的,也可能是未来的趋势。

总归,结论是:那些具有实践使用功用、能为实体经济赋能、解决实践生活问题的区块链项目,能够像数字电影、数字音乐、数字版权等一样,被视为一种数字产品,并具有一定的价值。而那些没有实践使用的高耗能区块链项目或伪区块链,前景将会越来越狭隘。

可是,我们必须供认当时市场充斥着混乱,各种人们打着“区块链”的幌子进行不合法集资和融资活动,许多项目缺少实践使用场景,也没有为社会带来任何价值,却吸纳了很多资金。这不只让一般投资者面临风险,也打乱了金融次序。监管这部分市场势在必行,这也是一切对数字钱银未来方向持有等待的人应该等待的。

来历: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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