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金融:EOS衍生的传销骗局惊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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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7月1日起,EOS(又称蜜柚币)在虚拟钱银交易所上线后,衍生出很多以打理“蜜柚币”挣钱为名的传销骗局。

其间,包含现已崩盘跑路的“蜜柚魔方”、“蜜柚投票”、“蜜柚生态”等等。其间,2019年8月13日和10月24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对“蜜柚生态”特大传销案,进行了揭露开庭审理。

日前,又传出相同以打理“蜜柚币”挣钱为名的“EOS金融”(又称EOSFIN,蜜柚金融)崩盘跑路的音讯,其网站也现已无法翻开。

据上圈套的投资者称,林传波、张水灿等人从2018年8月底开端,以“美国EOS基金会我国区EOS推行八大系统‘之一的名义,在晋江市池店镇租下百捷世界中心9楼,建立EOS蜜柚金融我国区沙龙,并经过举行训练会、酒会等方式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买“蜜柚币”存入“EOS金融”渠道,并承诺给予存储两年,五倍高额收益报答,制度三年不变等大肆进行金融欺诈活动。

鹰鉴了解到,“EOS金融”对外宣称,“EOS金融”是蜜柚币发行方Block.One公司成立的强壮区块链金融生态。并拿出3亿枚蜜柚币,经过“EOS金融”渠道让持有蜜柚币的用户得到稳定、可继续的收益。不管利息仍是奖金均已蜜柚币的形式发放。也便是很多资金盘骗局中,常见的“存币生息”圈钱套路。

该渠道规定,参加者经过引荐的引荐注册成为“EOS金融”的会员后,就可以将蜜柚币存入,每天取得利息收益。并依据存入虚拟钱银数量的多少,将会员划分为四个等级。最低存入50个蜜柚币,最高需要存入500个蜜柚币。

“EOS金融”宣扬,会员将500个蜜柚币存入“EOS金融钱包”,并存满24个月,就能取得6倍的收益,净赚2500个蜜柚币的静态收益。

会员除了上述静态收益外,发展下线还有动态收益。动态收益是指,会员每直接发展一名下线就能取得8%的直推奖。在发展会员的过程中还有层碰奖、见点奖、领导奖、新增业绩奖等奖赏。同时,当自己的团队业绩达到必定数量以后还有晋级奖。

从2020年1月1日开端,“EOS金融”开端更改制度。2月2日,“EOS金融”网站忽然封闭,导致很多投资者亏本。随后,“EOS金融”的建议人和和中心负责人林传波、张水灿等人,先后解散会员群,并销毁依据。

上圈套的投资者还称,林传波、张水灿等人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江西、上海等地诱使数十万人参加其间,涉案金额初估达数十亿元以上。

另外网传,“EOS金融”的操盘手和中心负责人林传波、张水灿等人现已被警方抓获。

实际上,“EOS金融”的动态形式,与滕州市人民法院现已开庭审理的“蜜柚生态”特大传销案如出一辙。

2018年5月,李华明伙同姜百松、蔡某、黄某、陈某旺、赵某刚、赵某伟共同建议出资组成、操作、管理“蜜柚生态”传销渠道,以打理“蜜柚币”虚拟钱银为幌子,以高额的静态收益、引荐奖、管理奖、领导奖等奖赏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会员,骗得财物。

至2019年2月案发,李华明等人依托“蜜柚生态”传销渠道38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92亿余元。

2019年7月4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李华明等六人提起公诉。同年8月13日和10月24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对“蜜柚生态”特大传销案,进行了揭露开庭审理。

鹰鉴在此提醒广大虚拟钱银的投资者,我国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自身向我国公民发行“蜜柚币”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未经同意不合法揭露融资的行为,涉嫌不合法出售代币票券、不合法发行证券以及不合法集资、金融欺诈、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去]

此时快讯

【诈骗分子发布“浏览器显示nd4.eth发布了某代币”的地址冒充骗局,提醒用户防范风险】金色财经报道,据@tmel0211发帖称,看浏览器显示nd4.eth发布了某代币,向某人转了帐,添加了流动性等等,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区块链地址冒充骗局。
具体来说:诈骗分子先创建一个合约,代码逻辑里直接写上从黑洞地址向nd4.eth发送一笔ERC20 代币,然后同样通过合约从nd4.eth向某个地址转账或某个Pool添加流动性。
直接从浏览器看,很容易误认为是nd4.eth地址本人在操作转账和添加流动性行为,实际上细看该ERC20合约就会发现,transfer功能的调用根本不用验证Spender的身份,也不用Spender进行Allowance授权,合约层面直接就触发了一笔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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