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判决:矿机购买或被认定为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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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研究币圈的相关司法实务,郭律师用一个月的时间仔细分析了目前我国法院关于虚拟钱银的近4000份判定。

研究过程中,郭律师发现虚拟钱银的生意在大部分法院都被认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但也有部分法院将虚拟钱银的生意界说为非法买卖,合同无效。

2021年2月河南省某法院的一份判定书认定了虚拟钱银的生意合同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九四公告》相关内容,因而判定了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金钱。

在金融委第51次会议上,明确表态了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买卖行为,其间禁止的是所有的虚拟钱银而非仅指比特币。

考虑到法院能够依据《九四公告》认定虚拟钱银买卖的违法性和合同无效性,有或许认为购买“矿机”和“算力”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概率或许会远大于虚拟钱银的买卖。因为《九四公告》仅禁止虚拟钱银的出售和流通,而这次对于“挖矿”的界说则直接指出了其为非法行为。因而,更多的法院有或许支撑“矿机”和“算力”生意合同的无效性。

一旦合同无效,双方都应恢复原状。但是,矿机和算力大多都在矿商操控下。因而,假如合同无效,只有矿商应返还购机款。

关于矿机产出的虚拟钱银,法院或许会让消费者返还,也或许会以虚拟钱银不具有现金价值为由不予处理。因为即便法院支撑了返还虚拟钱银,也大多无法执行。

期望对币圈的法律实务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持续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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